崇阳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半年挽回损失500多万元

2012-10-07 08:58
作者: 调研室 善德    浏览: 735

  近日,崇阳堃展化纤有限公司给崇阳县人民法院送来一份感谢信。公司董事长姜治华在信中说:“感谢你们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挽回重大损失!”


   前不久,崇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被告石某在为原告堃展化纤有限公司运输价值46万元的化纤产品去广东佛山途中,由于捆扎不牢货物全部倾泻在高速公路上,因遭遇雨天致使大部分货物损毁。该院受理案件后并未急于审理,而是速迅联系化纤品回收商,并从损毁货物中挑拣出6吨二等品化纤品,此举挽回损失26.9万元。后该院耐心调解,让被告继续为原告运输货物以此抵交赔偿款,双方乐意接受,纠纷得以解决。


   近年来,崇阳县人民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过程中创新工作思路,使执法过程更加人性化,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该院对那些不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只是因一时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负债企业,不草率保全,不简单下判,慎用强制措施,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采用“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促成债权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春节前夕,黄某一纸诉状投到崇阳县人民法院,称湖北桂花乡酒业有限公司拖欠借款不还,要求法院审判并强制执行。办案人员在深入调查后了解到,被告拖欠借款不还是因为春节期间正是白酒生产和销售的旺季,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生产,而资金回笼则要等到来年的三、四月份。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办案人员耐心调解,一方面希望原告体谅被告当时的处境,以大局为重再宽限一段还款时间;另一方面也劝说被告先偿还原告部分借款以示诚意。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还款协议。前不久,桂花乡酒业依约偿还了全部借款。


   据了解,半年间崇阳县人民法院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援助22次,帮企业审查把关经济合同13份,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当地企业老板称之为“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