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一男子好心给老乡介绍工作
谁料因劳务报酬问题
被老乡告至法院……
近日,崇阳县法院就受理了
这么一起涉民工劳务合同纠纷并妥善化解……
事情是这样的……
老王与老黄系崇阳老乡。老黄系外地人乐总承包装修的广西玉林市某酒店的项目经理,2019年老王经老黄介绍到该酒店铺贴瓷砖,同年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乐总欠老王工程款39770元。2020年乐总向老王支付欠款10000元,老王要求乐总出具欠条,双方因返工问题发生争吵,老黄为缓和矛盾,出面向老王出具了一份手条,注明了装修总价款和欠老王劳务费29770元,并签字确认。2022年老王多次找乐总催讨劳务报酬未果,一气之下将老乡老黄诉至崇阳县法院。
该案由青山人民法庭承办,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有关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乐总出庭作证:该劳务费系其所欠,与老黄无关;尾款之所以未付,系老王部分瓷砖未贴好导致返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双方就该笔损失争辩不下。
庭审中,法官考虑到,如果按照程序,老王需另行起诉乐总追索劳务报酬,但这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老王的诉累,同时也浪费了审判资源。因此,法官主动向老王履行释明权,在征得乐总的同意后,当庭追加乐总为该案被告。法官一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情入手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老王负担返工的部分损失,乐总一次性支付老王剩余劳务报酬18000元,黄某不承担责任。
“太感谢法官了,一个上午就解开了我们老乡心里多年的疙瘩。”庭审结束后,双方握手言和,连连向法官表达谢意。至此,一起涉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灵活办案得到妥善化解。
相关法律知识
释明权: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的意思不明确、不充分,或有不当的诉讼主张和陈述,或者他所举的证据材料不够而误认为足够了,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予以补充,把不当的予以排除、修正。
供稿:黄佩琼
编辑:谢承威
审核:吴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