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面子”面面谈

2013-07-2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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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大抵是最爱面子的。无论职业,无论贫富,无论出生,每个行走于社会的人,无不非常看重自己的面子。面子对于国人而言,在其信念中似乎总是与形象、身份、地位、自尊、荣辱等密不可分。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尽管有不同于普通大众之处,但面子之于法官,亦不可谓不重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的“面子”并不是一般的面子,法官的面子问题亦不仅仅只是个面子问题。

法官应不应该爱面子,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问题是,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法官的面子,法官应该有怎样的面子?在我看来,法官的面子首先体现为一种职业的尊荣,以及法官对自己职业的感情认同。从本质上说,法官的面子就是法官职业所赋予法官的特殊身份、社会地位、良好形象以及与之相应的职业保障的综合体现。法官爱面子,首先要将爱根植于对自己职业的热爱、对法律的信仰之中,这样才能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自己的身份、爱护自己的形象,正确对待自己的面子。

说法官的面子不仅仅只是面子,原因在于法官的面子不仅仅只是法官个人的面子,个体法官的面子,往往关涉整个法官群体的形象。法官有没有面子,社会和公众给不给法官面子,同时也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和水平。在一个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国度,能当上法官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这倒不在于法官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而在于人们已经习惯将法官当做是法律的代言人,法官已然是法律的践行者、推动者、维护者,此时,法官的面子是法治本身所赋予的,并且已成为公众的一种内心确认。

说到法官的面子,当然也不能不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可否认,法官的面子与其地位的高低、生活的品质并非是完全绝缘的。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拥有体面的物质生活保障,过有品质的世俗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对自身职业的认同,以及社会和公众对法官职业的评价。法官的面子如果只是用清贫、困苦来诠释,其实损害的不仅只是法官的自尊,更有法律和法治的尊严。正因如此,当法官用公平和正义奉献社会的同时,社会无疑也要给予法官以应有的回报。社会给法官面子,实际是对法律的敬畏,是对公平与正义的信守。同时,国家也应当根据实际,不断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通过提高法官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让法官切实享受到来自于国家和社会的尊崇。

爱面子不等于“好面子”,作为法官尤应明白这一点。如果说爱面子体现的是一种本能的自尊或职业的觉悟,那么“好面子”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超越界限的攀比、计较甚至是虚荣。尽管我们强调法官的职业保障,盼望国家不断改善法官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但是请不要忘记一个法官有没有面子,并非单纯是用法官的职位、法官的财富、法官的生活条件所能衡量的。法官的品行、素养、学识、智慧才是面子的内在。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太过计较名利得失,只会使自己感觉没有面子,以致忽略了自己的真正价值所在。这样的人,显然难以成为优秀的法官。

法官工作和生活在现实之中,怕就怕碍于面子而拉不下面子。常言道:案件在手,法律在心。但抵御来自世俗的人情世故,并非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面对亲朋好友的说情,是碍于面子让天平倾斜,还是拉下面子恪守法律原则,往往最能检验一个法官的“面子观”。优秀的法官总会选择后者,宁可个人的面子过不去,但决不让自己丢了法官的面子。因为放下面子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不要面子。法官一旦不要面子,轻则忘了自尊,失去自律;重则背信弃义,走向反面。

“有一种幸福叫做有面子,有一种痛苦叫做没面子。”法官常常也会感觉没有面子,甚至觉得丢面子。当你遭遇当事人的无理取闹乃至对你的谩骂甚至攻击,身为法官的你是否倍感委屈,是否感觉没有面子?其实,法治的进程本来就充满了挑战,法官职业亦是如此。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看似“丢面子”的过程中,法官得到了更好的历练和成长。面对委屈,法官需要放得下自己的面子,抛开个人得失而全神贯注于纠纷的解决,即便你用十足的诚心也没有能够融化坚冰,但只要你尽了心,尽了力,无愧于你崇高的职业,你就应该无怨无悔。以一己之委屈,换法律之尊严,求司法之和谐,你的形象本来已经很高大,这样的委屈不仅不丢面子,反而因为你的努力,因为你的宽容,因为你的坚守,你实际已经为你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为你所热爱的法官职业争得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