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积极参与和推进我县平安建设
崇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3日
打击刑事犯罪、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首要职责。崇阳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平安创建”工作中,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平安崇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1至5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895件。其中,共审结刑事案件87件160人,判处实刑107人,占66.9%,使一大批刑事犯罪受到了应有惩罚;同时,我院多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每次向30万社会公众发布打击犯罪的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各类民事、商事纠纷案件637件,调解结案259件、经调解当事人撤诉77件,调撤率53%,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件,妥善化解了“官民纠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各类案件110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参与和推进我县的平安创建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要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对“黄赌毒、盗抢霸”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或者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坚决不适用缓刑,一律判处实刑,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惩罚;对累犯,或者毒品再犯,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或者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三次以上的,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携带凶器抢夺,或者驾驶车辆采取逼挤、撞击、硬拽等方法夺取财物,或者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者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以量刑更重的抢劫罪定罪处罚。
对“黄赌毒、盗抢霸”等贪利性犯罪,要依法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财产刑;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坚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坚决予以没收,剥夺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坚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要秉公办案,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通过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维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通过依法审理物权纠纷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益;通过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制裁违约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力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官民纠纷”;通过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等,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促进治安群防群治,扩大人民群众参晓率
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审判工作,深入分析各类犯罪原因、规律、特点及相关社会管理只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尽最大努力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减轻社会负担。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拉横幅、张贴标语、集中宣判、张贴布告、向社会公众发送手机短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刑事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等形式,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气场,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率、知晓率。
三、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要围绕“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总体目标开展审判工作,具体做到:做到“四无三下降”和实现“五个明显提升”,即:无进京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违法违纪、无超审限案件,上诉改判下降、发回重审下降、再审改判下降;正气明显提升、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明显提升、规范化管理明显提升、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为平安崇阳、法治崇阳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