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传承
——崇阳法院(刘毅)

2015-08-1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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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崇阳县人民法院的刘毅,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追忆·传承》。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的邹碧华副院长带着对法治的崇尚,走完了自己四十七年的辉煌人生历程,与世长辞。“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他记住了母亲的叮咛;“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他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价值——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邹碧华走了,但他的精神永远驻进了我们心中。

翻阅邹碧华同志的简历了解他短暂而辉煌的四十七年人生历程,你会发现,他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是拼搏的一生。从江西少年,到北大学子,从上海高院,到再进北大读研读博,5年的书记员,8年的助理审判员,他没有不满,没有不安,更没有迷茫。作为高学历人才,他没有沉溺在历史的荣誉榜上;到美国做研究员,进上海高院分管信息化工作,作为领导他没有停止住学习的脚步。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总结,才有了《中国法官助理改革研究》、《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以及奉为经典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等一部部深有影响的司法实践著作。勤奋、努力,方能有所专长:学习、总结,方能与时俱进,这是一名法官、一名法律人必须具备的素质。一个学者型的法官,他用自己渊博的法律,用有效的语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12月10日17时20分,生命戛然而止,他走的太匆忙,没有遗言,甚至于他钟情而专注的司改大业。让我们铭记这一刻,铭记这一刻,不是因为他的官阶;让我们铭记这一刻,铭记这一刻,铭记他对法治的信仰与追求,铭记他对中国法治的努力与奉献。

他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在夜色下,逐光前行;他,是司法改革的弄潮儿,站在浪尖,破浪开来。改革,是破除弊病,这必然会触动许多既得利益者。作为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地区,作为改革的排头兵——上海司改办主任,他迎难而上。改革政策尚未完全到位,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也没有参考的依据,在法院现有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犹如在地雷阵中行走,前方阻力、质疑甚至于指责谩骂,可想而知。但他扛责在肩,砥砺前行,大胆推行改革,不“一刀切”、也不“滥竽充数”,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趟出了一条新路。使命愈重、斗志愈坚,他以无畏的勇气、无悔的担当、无我的境界,将司改的那艘航船驶向大海深处。这种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是我们所必需的,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院长总是怀着这样一种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饱含激情,专业而执着地维护着自己心灵的一方净土。短短的二十六个春秋,他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自己喜爱的中国法治事业。出以公心,是为公;做好服务,是为仆。公仆情怀,外之于举止,见之于言行。他用自己的公仆情怀,让冰冷无情的法律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当沃根生的母亲葬身火海,当沃根生年年上访时,邹院长站了出来,侧身弯腰、走上发黑的楼梯,聆听沃根生的讲述,解法结、解心结;当案件圆满解决,当望着那个转身而去的孤独背影,一句“回家、回家吧”,“我们都是有母亲的人啊”,让人动容,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种政治责任,一种价值取向,一种人生追求。 

追忆,是为了更好的传承。“你的奉献决不会孤独的离去,人民法官一起承受剑的创伤,你走在天堂的路上,永远是我们法官骄傲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