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避而不见 法院依法搜查

2013-04-0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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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近日,崇阳县法院用该院今年首次开出的一份执行搜查令,依法对这名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搜查。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刘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执行人王某人民币32700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并未按判决书内容履行付款义务。为此王某于2011年向该院申请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一直以外出打工为由,避而不见。法院执行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刘某虽下落不明,但其妻罗某在家居住,遂决定对其住房进行搜查,这次搜查,虽未能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强大的司法威慑力,被执行人妻子也一再表示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回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使该案的执行出现了新的转机。

      崇阳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不断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搜查、限制高消费等一切执行措施,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