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2015-03-3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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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崇阳县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项目及目标任务

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5、开展全员廉政提醒谈话活动。

6、开展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8、加强党建基层基础工作。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成果,重点解决司法作风和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新风气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的知识。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院领导讲党课制度,积极选送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理论业务培训班的同时,适时组织理论和业务培训。在全院营造崇尚学习、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使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党组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长期坚持。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4、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四风”问题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5廉政提醒谈话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与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人谈;二是党组书记、院长和纪检组长一起,与班子成员逐个谈;三是主管院领导和纪检组长一起,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逐个谈。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分工和岗位特点,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交心谈心,认真查找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存在问题或不足,重点突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当前思想、作风存在的不良现象,分别进行警示和提醒,以此促进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2015年4月底前完成。

6、发动在职党员与本院驻点村困难群众结对子,开展帮扶活动;组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警进社区、学校上法制课。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7、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严抓纪律执行、严抓执法监督、严抓执纪问责,加大追责力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8、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建办公室等党建阵地建设,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015年7月底前完成。

三、公开形式

1、在本院机关大厅公开栏张贴。

2、上传本院内网、外网。

以上承诺请全院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党组书记: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