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是北宋名臣张咏“一钱诛吏”的故事。
北宋初年,张咏(字乖崖)在担任崇阳县令时,发现一吏从库房中偷了一枚铜钱,便命人杖打他。小吏不服地辩解:“不过一枚铜钱而已,值得小题大做吗?”张咏提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咏严惩了违法者,“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成语得以流传,警示世人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
(图为:崇阳县大集广场乖崖亭张乖崖雕像)
7月28日,崇阳县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多次盗窃企业铝材案。
经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利用在崇阳县工业园某厂担任清洁员的便利,先后十余次盗窃厂内铝材累计40袋(每袋30到40公斤),用清洁车将铝材运出变卖,非法获利5000余元。经价格认定,被盗铝材价值达1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企业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孙某向被害单位退赔违法所得5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企业要加强对内部人员及物资的监管,完善安防措施定期清点库存,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正告心存侥幸者利用在企业工作便利,盗窃企业财物,大到生产设备、成品货物,小到车间里的生产边角料、零部件,看似“不起眼”的行为,积少成多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