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立足维稳慎审破产案件

2012-08-03 08:22
作者: 调研室    浏览: 1416

崇阳县法院民二庭在审理破产案件中,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好破产企业职工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协助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确保破产企业平稳改制转型。


崇阳县纺织器材厂2003年向本院申请破产,由于企业资产一时难以变现,破产陷入困境。为了不让企业财产闲置,认真研究后决定将车间发包出去,收取租金增加收益。因资产难变现,职工得不到安置,自2003年11月起,该厂职工多次上访,要求解决职工安置和养老保险问题。2011年,该厂少数职工以未得到妥善安置为由,将该厂院内的桂花树挖出卖给树贩子。承办该案的民二庭得到消息后,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制止私自变卖企业财产的行为,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2012年3月,又有少数职工运石块封堵该厂大门,致使厂内住户和该厂车间承包人进出不便,影响正常生活和生产。民二庭全体出动,及时赶到纺织器材厂,分头做好职工疏导工作,稳控职工情绪,争取职工理解支持,疏通封堵的大门,保证厂内住户的正常生活和承包车间的正常生产。民二庭在疏导职工,确保稳定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破产进展情况,争取妥善安置职工。目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崇阳县纺织器材厂破产职工安置正在按方案有条不紊进行。


民二庭正在审理的7件破产案件中,除2件尚在积极寻求资产变现外,另5件均顺利进行破产程序,未出现破产企业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