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崇阳县法院石城法庭妥善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2019年8月,四川籍女子吴某再次向崇阳县法院石城法庭起诉,要求与崇阳籍男子钟某离婚。吴某与钟某2016年结婚,2017年3月生育一子。孩子自出生后一直在四川吴某娘家生活。吴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钟某答应吴某将小孩带至崇阳让其父母看下就同意离婚,但钟某的父母见到孙子后,拒绝将小孩交还吴某照管,并将小孩带至外地藏匿。吴某为此与钟某一家发生多次冲突,并分别向川鄂两省妇联信访。
崇阳县法院石城法庭受理案件后,鉴于当事人双方矛盾相当尖锐,多次邀请当地村委会、镇政府以及公安派出所共同开展疏导调解工作,并请钟某的堂兄做钟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
开庭审理时,合议庭主动邀请当事人的亲属旁听案件庭审,通过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准矛盾的焦点仍然是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法庭从双方经济基础、小孩将来就学、健康成长等方面耐心细致地进行分析,结合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对当事人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近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吴某与钟某离婚,小孩由吴某抚养,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起棘手的婚姻家庭纠纷被妥善化解。
法官寄语:婚姻是理解,更是包容,须用心经营,须且行且珍惜。当感情不在,婚姻走到尽头,希望双方能念及曾经许过诺言,曾经相依相偎,在转身离去时给对方一个微笑,纪念曾经轰轰烈烈的爱情,抚慰当下伤痕累累的心!
子女是父母一生的牵挂,即使父母婚姻破裂,子女也不会与亲生父母断绝往来,形同陌路。即使分隔鄂蜀两地,万水千山阻挡,也断不了舔犊情深的哺育之恩,挡不住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